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成立農業新南向政策工作小組,目標為分散與開發農產品外銷市場、強化與新南向國家之農業合作與交流,期應用我與新南向各國之農業技術合作平臺,拓展我優良農業資材、技術行銷新南向國家之商機,推動和東協、南亞及紐澳等國家的多邊或雙邊合作事項。
本基金配合政府政策,匡列 10億元 專款,
提供 100億元 信用保證融資總額度,
協助赴新南向國家投資之農漁民及農漁業者順利取得所需資金。
以借款人投資計畫所需總金額之百分之八十為限,且每一申請人申請本項信用保證之授信額度最高以五千萬元為限,不受本基金準則第五條第四款累計保證貸款餘額上限之限制。
至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
辦理流程如下